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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够实现满负荷运行!长春市235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改建

发布时间: 2024-09-20 来源:真空锅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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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卫科技网从吉林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获悉,6月3日,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改建项目受理公示。本项目新建2台875t/d机械炉排焚烧炉,原4台循环流化床焚烧炉,2台停用,2台一用一备,同时拟掺烧市政污泥和其他普通工业固废。

  长春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电站位于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小南村,由吉林省鑫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祥公司”)于2002年9月开工建设,建厂时处理规模为500t/d,经数次改扩建,现有4台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4#焚烧炉),生活垃圾总处理规模为 2350td(2x600t/d+1x500t/d+1x650t/d),配套余热锅炉总蒸发量173t/h(2x44t/h+1x40t/h+1x45t/h),汽轮发电机组总容量46MW(1x25MW+1X6MW+1X15MW)。目前日入炉生活垃圾1900t。

  根据对长春市本级生活垃圾处置需求的预测,2025年、2030年可焚烧生活垃圾量分别为4473t/d、5756t/d,扣除渗滤液(以20%计)后入炉生活垃圾量分别为3579t/d、4605t/d。负责处理长春市本级生活垃圾的3座焚烧电厂设计规模分别为2350t/d(即本厂)、1200t/d、1500t/d,总设计处理规模为5050t/d。因此,预计到2030年,负责长春市本级生活垃圾处理的焚烧电厂尚不能够实现满负荷运行。

  此外,鑫祥公司厂内3#、4#循环流化床焚烧炉运行时间已超过十年,设备老旧导致出现数次故障,企业计划对设备做更新。

  本期改建工程主要在厂区北侧新征建设用地17746.56㎡,新建2x875t/d机械炉排焚烧炉(配备2x74.4t/h余热锅炉),停用现有3#、4#循环流化床焚烧炉,1#、2#焚烧炉运行方式改为一用一备,全厂汽轮发电机组利旧。

  改建工程实施后,全厂生活垃圾设计处理规模仍为2350t/d,在生活垃圾焚烧系统未满负荷运行的状态下,掺烧336t/d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泥(含水率60%)和110t/d其他一般固态废料(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厂格栅垃圾、伊通河净水工程格栅垃圾、废弃汽车内饰材料、餐厨垃圾处理后产物、纸渣等)。

  本次改建项目设计入炉焚烧的物料从“1904t/d生活垃圾+446t/d一般固态废料”至“2350t/d生活垃圾”不断调整,各焚烧炉掺烧量按照焚烧炉设计规模做到合理分配。

  环评结论认定,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吉林省产业政策,符合吉林省和长春市“三线一单”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等行业政策;符合《吉林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规划(2021-2030)》等相关规划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废水、固废及噪声通过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可得到一定效果控制与减缓,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是有限的;在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后,其风险水平是可接受的;项目建设公众认同度较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建筑设计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确保各种污染物排放满足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及规定要求的前提下,从生态环境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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